龙湾区瓯飞起步区1#围区环场北路东侧临时地块一年租赁权
龙湾区瓯飞起步区1#围区环场北路东侧临时地块一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略)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略),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略),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略)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略)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龙湾区瓯飞起步区1#围区环场北路东侧 |
土地证号 | 浙(****)**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
土地面积 | (略)米 | |
用途 | 泥浆固化 | |
类型 | 路桥用海 | |
使用年限 | 40 | |
已使用年限 | 1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权证号: 浙(****)**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龙达围垦(略) |
联系人 | 夏怡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略) | |
联系地址 | **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六路****号旭日小区1幢202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略)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9.****万元/年,无递增率。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期1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 | 出租用途 | 泥浆固化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中标价 20%收取(取整数)。 2、租赁土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略)、本土地以现场现状招租,意向承租人需做好现场查勘,对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土地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己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按现状承租。 4、续租约定。承租方需提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续租申请,若出租方同意续租的,按原租金予以续租,不再另行开展价格评估,双方重新签订1年租赁合同;若因承租方不提交续租申请或瓯飞围区开发建设需要或政策原因而不再续租的,双方不再签订续租合同且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执行期间,若出租方(地块)因海洋调查、环保督查等政策因素或瓯飞围区开发建设等需要,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给予承租方两个月的腾空期间,双方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结算租金,且承租方应在出租方书面告知的截止日期前清理完此地块上相关临时建筑、设备及设施,无条件交还租赁地块,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承租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自行拆除此地块相关临时建筑、设备及设施,出租方有权自行清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方有权督促承租方按照各行政职能部门的(略),享有承租土地的临时使用权,不得构建正式建筑物。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清理(略)条件交还租赁地块,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9、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不得将本合同约定在租赁土地及土地上建设的相应临时建筑物、设备及设施向第三方招租。 10、因承租方自身原因提出退租的,必须提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租金按实结算,其他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1、项目经营所需前期审批、水电管网、道路、排污等一切审批和管理工作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由承租方自行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附属设施建设相(略),承租方确保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12、租赁期间内做好消防安全(略)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后果。 13、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出租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14、 需建立围墙进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建设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租赁地块到外部的相关通行道路、水电管线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工(略)。 11、承租人须在(略)履约保证金,采用先付款后使(略),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建设期1个月。 12、标的移交:承租人须(略),办理土地移交手续,租期以《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临时用地租赁合同》(样本)。 | ||||
租期 | 1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1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权;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略)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略),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略)(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略)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先生、杨女士 | 电话 | (略)、 (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略)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凯罗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略)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略) | |
手机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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