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开化县开化货场五年租赁权
衢州市开化县开化货场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略)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略)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略)
(3)我方所提(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略)则及规定,恪守(略),按照相关要求(略)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略),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略),我方(略),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略),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衢州(略)(开化站对面) |
土地证号 | 未办证 | |
土地面积 | (略)米 | |
用途 | ||
类型 | 铁路用地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略)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划拨用地,完成征地补偿,具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现场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1)为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承租方有责任按照出租方要求,在场地内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如场地条件受限,需安装太阳能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设备需与出租方“数字轨道”平台连通。承租方同时需负责后期设备运行维护以保证正常使用。承租方自愿承担视频监控的设备及安装费用、后期维保费等。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省铁路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魏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略)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大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略) 万元(首年) | |||
是否(略)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第二年起每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工业(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略):5万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略)。承租方参与竞(略),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略)),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略)、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略)。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略),如自项目成(略),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略)。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略)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425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略):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略)(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略),如未征(略),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略)。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开化.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租赁使用(略).docx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赵女士 | 电话 | (略) |
手机 | (略)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略) | 网址 | (略)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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