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煤业单身公寓工程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03-29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01 17:30
**宏泰煤业单身公寓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宏泰煤业单身公寓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宏泰煤业单身公寓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1 | **** | ¥1599.443896 (万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365 日历天 |
2 | ****集团****公司 | ¥1634.09765 (万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365 日历天 |
3 | ****公司 | ¥1596.153874 (万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365 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崔方超 | 一级建造师 晋114********02087 |
2 | ****集团****公司 | 李福江 | 一级建造师 晋114********09318 |
3 | ****公司 | 杨群磊 | 一级建造师 晋161********20173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响应 |
2 | ****集团****公司 | 响应 |
3 | ****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投标的情况
招标文件要求: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有一项类似业绩。近年指:2020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框架或框剪结构,建筑面积 8000 平米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投****集团******公司提供了三份业绩证明材料,其中第一份业绩面积不够 8000 平方米,不满足要求,第二份非框架或框剪结构类似业绩且不能体现建筑面积,不满足要求,第三份非框架或框剪结构类似业绩,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能源局
监督人:赵瑾
监督电话:151****5050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59****76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柳巷街道**寺街86号综合办公楼
代理机构及接收异议联系人:孙先生 马先生
电话:152****1295 186****3808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孙斌(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