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县东刘集镇三庄行政村三庄中心村****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国际商贸城J栋110号
成交金额:(略)
四、(略)
工程类 |
名称:**县东刘集镇三(略) 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登尚(评委组长)、王康健、王迪堂(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略):按采购文件约定,人民币叁万(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略),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略)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略)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县华芳国际小区23号楼一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雷(采购人代表)、周曼(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略)(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