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水务局关于石阡县2024年冬修水利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石阡县农村水利水电站:
你站报来的石阡县2024年冬修水利工程实施方案已收悉,按照贵州省财政厅 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略)、《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略)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略)
石阡县202(略)村、本庄镇乐桥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
龙井乡:新建沉沙池1座;改造排涝渠280m,其中BxH=0.6x1m,40m;BxH=0.8x1m,160m;BxH=1x0.5m,30m;BxH=1.3x1.5m,30m;BxH=0.4x0.4m,20m。
本庄镇葛龙坡村、干沟桥:新建3m3取水池1座,维修水池(4.6*3*2.38)1座,dn75PE管2.0MPa800m,缓释消毒器1套。
本庄镇乐桥村:输水管总长为1648m,其中dn110PE管1.6M(略),dn50PE管1.6MPa500m,dn32PE管1.6MPa300m,dn25PE管1.6M(略),dn20PE管1.6M(略),
三、工程实施效益
工程实施后,解决了龙井乡柏杨寨村新、旧瓦房组82户380人及60亩耕地;本庄镇乐桥村核桃湾组、干沟桥组、赵家堰组、三板桥组270户1215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保证了项目区的供水稳定,加快加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工程的兴建,可以增加居民安全感,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工程的实施,亦可有力地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四、审批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1.1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0.6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6.36万元,临时工程0.44万元,独立费用1.43万元。(详见审批概算表)
五、(略)
批复工程建设工期为3个月。
六、项目建设主体及建后管护
石阡县2024年冬修水利工程项目由石阡县农村水利水电站负责组织实施,石阡县水务局负责技术指导,业主代表负责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建设前涉及的乡镇(街道)必须协调解决好占地问题,受益村组必须先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运行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石府办发〔(略)件有关规定开展,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尽早建成受益。工程验收和建后管理:工程完工后由石阡县农村水利水电站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确保工程长效发挥效益。请严格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石阡县水务局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