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周边文旅产业开发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周边文旅产业开发项目 |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潭头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略) |
建设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闽航湿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黄建闽 |
联系人 | 陈立果 | 联系电话 | 189******** |
项目投资(万元) | (略) | 环保投资(万元)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略)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建设(略) | 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周边文旅产业开发项目位于长乐区东北部,包括闽江河口湿地公园约246公顷,寺下五中片区约5公顷;建设内容包括耕地生态修复、鱼塘退养还湿与景观提升、湿地博物馆片区提升、湿地公园服务中心建设、湿地生态研学基地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等。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中遇到连续的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对弃土表面洒上一些水,防止扬尘。工程承包者应按照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并在装运过程中不要超载,防止沿程弃土满地,影响环境整洁,同时施工者应对工地门前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建材撒落应及时清扫。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合理处置,严禁污染环境。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底泥的清运、处置方案应考虑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略),采取(略),再排入水体。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扔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场址(略),统一布局,施工机械(略)。合理安排工期,尤其要控制夜间噪声,不在夜间进行打桩或其他高噪声的作业,当必须连续作业而不得不扰民时,须报当地环保局批准,并尽可(略)。对夜间一定要影响周围居民声环境的工地,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同时也可(略),以保证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施工运输车辆在市区行驶应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禁鸣喇叭,进出施工现场也应同(略)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应注意开挖鱼塘边界的植被保护,尽快恢复湿地植被,及时清除工程垃圾,防止水土流失,将工程环境影响降到最小。应认真做好土石方平衡,清除的土方可用于地形塑造,其余弃土应按规定外运至指定渣场,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 ||
承诺:福州市(略)黄建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略)。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福州市长乐区闽航湿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黄建闽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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