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报废资产竞卖公告
江财国资告字((略)
经批准,由我公司委托**富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堆放于我公司3号仓库内的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对堆放于**县凯江镇玄武公寓安置点二期2号楼3号仓库内的一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
二、(略):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1.竞买人为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竞买人为公司、(略),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略)印件加盖鲜章)。
三、标的查勘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略)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80 **** ****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时至 (略)7时止
地点:(略)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89 **** ****
五、竞卖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3开标室。
六、缴纳竞买保证金:
1.参与竞卖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大写:(略)
2.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截止时间为****年4月9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略),开户名称:**县**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账号:**** **** **** 001)。
3.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略)无息退还(自行承担电汇手续费)。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标的竞(略).8万元。
2.本次竞卖采取“有底价”方式进行公开竞卖,按价高者得的方(略)。
3.本次竞卖采取竞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最高报价未达底价,不成交。
4.竞卖成交的资产竞得人,须在竞卖成功后当日内全额缴清竞卖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不可抵成交价款,自动转为资产处置实施工作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略):
1.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在竞卖会结束后签署《拍卖标的成交确认书》,并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买人在购买款缴清后即为本次标的竞得人(即实际拥有人、使用人),缴纳的资产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资产处置实施工作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同委托方签订《报废资产购买合同》,拒绝签订《报废资产购买合同》的,不影响竞卖成交的法律效力。
2.竞得人应在竞卖会结束后当日内,按委托人与竞卖公(略)支付比例,向竞卖公司支付佣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拍租人有权不向委托人转交竞卖成交资料。
3.标的竞得人在签订购买合同后,凭成交确认书、身份证复印件自行到标的物堆放点按照要求提取收购的废旧物资。
4.竞得人在拆除、搬离所购标的实物时,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文明的将所购标的实物进行搬离。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公私财(略),由竞得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资产处置方无关。
5.标的竞得人须在五日内(从(略)至(略))完成报废资产搬离工作。
**县**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