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9 15:01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湄洲湾港**港区莆头 作业区1#、2#泊位工程(改建) | **莆头作业区 | **** | ******公司 | 拟对1#、2#泊位的货种及堆场布置进行调整,增加煤炭和木材吞吐量,减少砂子、钢材等货种的吞吐量。调整后码头性质、吨位等级及总吞吐量不变。改建新增投资2840万元。 | 一、地表水: 改建后,厂区初期雨水、码头冲洗水、车辆冲洗废水经过“雨污水收集沉淀池+初级沉淀池+混凝反应+沉淀池+**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回用港区喷淋降尘,不外排。新增含油污水依托港区现有含油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气浮沉淀)处理后,再经管道输送至港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与生活污水一并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统一用于港区绿化浇灌,不外排。****海事局****公司统一处理。 二、大气环境: 港区设有洒水清扫车1辆,每天对港区内及集疏运道路实施洒水/清扫,减少港区扬尘污染;新设露天煤炭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挡板(长度约1100m,高度不低于5.2m)+雾炮装置(3套射程120m+2套射程60m)+防尘网覆盖”,减少堆场扬尘和作业粉尘。在港区141堆场南侧设置封闭的煤炭仓库(长×宽:178m×60m),煤炭装卸工艺保持不变,汽车装卸在罩棚内完成,煤炭仓库新设水喷淋装置(26个),并且入口设置1套雾炮装置(射程60m),减少堆场扬尘和作业粉尘。露天砂子堆场(251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挡板(长度约800m,高度不低于5.2m)+雾炮装置(2套射程120m)”,减少堆场扬尘和作业粉尘。在码头卸船区配置雾炮装置(4套射程60m),每次对卸散货实施喷雾措施,每个受料斗下方设置围挡,减少装卸粉尘。对调整后的堆场新增8套雾炮装置,以满足对散货堆场的全覆盖喷洒。煤炭堆场无装卸作业时,采用苫盖措施,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接口处互相叠盖,不留空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港区扬尘污染。 三、声环境: 港区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装置以及车辆。对机泵类采取消声、阻尼、减震等措施。严格控制夜间进出港运输,合理科学地组织**货物的运输,车辆在离村庄较近的路段应限制鸣号。运行期间噪声影响较小。 四、固废: 港区已建有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约50m2,改造后,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堆场沉淀污泥返回堆场;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处置/综合利用。****海事局****公司统一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公示时间:2024年3月日至2024年3月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电 话:0594-****930
传 真:0594-****203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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