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29 15:33 |
本招标项目****2024年**县乡村**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2024年**县乡村**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054号。
2.3 项目编号:****。
2.4 项目地点:**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项目总投资:****8101.35元。
2.7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骆集乡吕楼村、火店镇陈厂村、**镇何寨村、歧河乡贾庄村、**镇杨楼村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标准化钢结构加工车间1座(两层),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40米*25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9 招标范围:第一至第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10 计划工期:第一至第二标段:4个月。
第三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 质量要求:合格。
2.1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包含2024年****创业园建设项目、2024年**县火店镇陈厂村工艺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240.54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901.84元;规费77337.02元;税金395937.28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62003.76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72060.64元)。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2024年**乡何寨村家纺产业园建设项目、2024年歧河乡贾庄村家纺产业园建设项目、2024年**镇杨楼村服装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860.81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852.76元;规费116005.53元;税金593905.92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93005.64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08090.96元)。
第三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150000.00元。
2.13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2 本项目第一、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在投标截止之日120天内有变更的,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第一至第三标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4.1 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4.2投标人应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home)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标段)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4.3 投标人不存在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ggzyjy.****.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4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09:00分整(**时间)。
5.2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2楼第十五开标席位(****州路与**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9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 投标保证金交纳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或电子投标保函。
6.2.1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4年3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8日17时00分止;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ggzyjy.****.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登陆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6.2.2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开具截至时间:2024年3月30日9:00至2024年4月19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7. 特别声明7.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县府西路3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95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河雍街道西河雍大街0018号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138****0544
监督单位:****发展中心
地址:**省**县一环路中段**
联系电话:0370-****511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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