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略)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略)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预算金额:(略)
(四)项目内容:包括“节水型学校”“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略)计划、方案编制等内容。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略)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公示时间:(略)4月2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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