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供水管网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忠县供水管网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忠县供水管网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忠发改审批【(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 重庆泽润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重庆泽润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忠县白公街道、新立镇、拔山镇、金鸡镇、三汇镇、复兴镇、马灌镇、双桂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拟对白公街道、新立镇、拔山镇、金鸡镇、三汇镇、复兴镇、马灌镇、双桂镇等乡镇受“7.3、9.23”暴雨洪涝灾害损毁的供水管网88.11km和供水设施设备6套进行恢复重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网修复、设施设备更换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略)
2.4 招标范围:忠县供水管网水毁修复工程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略)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略),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略)”、“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略)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4-02 12:(略)
4.3招标人应于(略)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4: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略)易网(忠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泽润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忠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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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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