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市大沽河入**段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3/29 17:17:27 | ||
项目名称: | **市大沽河入**段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
工程地点: | 青兰高速跨大沽河桥以下至入**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水利工程-闸坝工程-其他 | 建筑物级别: |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98900元 | 工程造价: | ****400元 |
工程规模: | 7公里 | ||
项目批复文号: |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 | 青发改农经审[2024]18号 | |
建设单位: | ****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郑红旭、宋玲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158、0532-****8320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韩其山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186 |
招标代理单位: |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李玲、于然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5553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概况:**市大沽河入**段治理工程(一期)范围自青兰高速至入**,全长7.0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障:保持子槽原有形态,对右岸堤防与左岸海岸线、原**盐场西大坝之间区域以及林地区域进行清障。 (二)招标内容:工程勘测(包含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至施工图编制)。 | |||||||||||
招标范围: | |||||||||||
(二)招标内容:工程勘测(包含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至施工图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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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2.同时具有以下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为本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2.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完成的投资额20000万元或合同额200万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勘察项目或设计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中心位于**区**南路17,27****中心 【三楼7号开标室(310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4-19 09:30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中心位于**区**南路17,27****中心 【三楼7号开标室(310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04-19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韩其山,联系电话:0532-****6186,邮箱:/,传真:/,地址:**市**区**中路17号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6158,邮箱:qdswgligcs@qd.****.cn 通信地址:**中路 17 号 2405 室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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