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投标邀请书
1、(略)
本招标项目(略),建设单位为(略)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略)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方源勘测规划有限公司、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凯筑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 规划地点:(略)
2.3规划面积:(略)
3、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及甲方提供规划所需全部资料之日起,乙方于 45天内向甲方提交初步成果;待有关部门论证、镇村意见征询完成后,乙方于 30天内提交中间成果;待专家论证及部门审查通过后,自甲方提交书面意见给乙方之日起,乙方于 30天内向甲方提交最终规划成果。
4、规划执行标准
符合国家及泉州市关于村庄规划(含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且符合(略)(备注:甲方最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第5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成果内容和设计图纸文件”的约定内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略)资格;
5.2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城乡规划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资格;
5.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略)
5.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在上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其投标)。
6、本项目采用:(略)
7、规划编制设计取费:(略)
8、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受到邀请的投标人,于****年(略):00至****年04月02日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到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年04月0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略)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0、发布公(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溪县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民委员会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11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