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再生水**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中水管道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新区再生水**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中水管道工程已由**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以2312-640202-17-01-7622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建中水管道始于******管理所东南角),沿**街西南侧铺设,距离道路边缘13.00-13.50m(绿化带内)向东南穿越世纪大道后转角,沿世纪大道东南侧铺设,距离路中17.00-24.00m(绿化带内),向西铺设至德美斯物流园后转角,沿****公司东侧围墙边铺****发电厂。本工程主要为安装项目:中水管道采用定向钻施工敷设、配套阀门及管件安装调试,沿线施工涉及的路面、道砖、绿化带及阀井的拆除、恢复,**钢筋混凝土井及支墩浇筑等。
2.2建设地点:**市;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拟建中水管道始于******管理所东南角),沿**街西南侧铺设,距离道路边缘13.00-13.50m(绿化带内)向东南穿越世纪大道后转角,沿世纪大道东南侧铺设,距离路中17.00-24.00m(绿化带内),向西铺设至德美斯物流园后转角,沿****公司东侧围墙边铺****发电厂。本工程主要为安装项目:中水管道采用定向钻施工敷设、配套阀门及管件安装调试,沿线施工涉及的路面、道砖、绿化带及阀井的拆除、恢复,**钢筋混凝土井及支墩浇筑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的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拟派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近一年,****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1)“**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认证中心****公司,联系电话:****600271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
2)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 | 地 址: | **市**县虹桥街**大厦B座2201室 |
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人: | 马丽、陈金 |
电 话: | 0952-****826 | 电 话: | 181****5892、0951-****566 |
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