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 ||
项目法人: | **县商务局 | 项目(略): | **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 | 项目见证时间: | 2024(略) |
(略)公告 | ||||||||||||||||||||||
项目名称 | (略) | |||||||||||||||||||||
项目编号 | 2024ANNCJ00054 | |||||||||||||||||||||
委托方 |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略),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略) | **县发展(略) (略)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3月30日9:00始至2024年4月22日17:3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4年3月30日9:00始至2024年4月 23日10:00止。 | |||||||||||||||||||||
一、(略)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装修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略)(1#综合楼、2#厂房、3#厂房、4#厂房) | 主要为:1#综合楼、2#厂房、3#厂房、4#厂房 | 框架 | (略)㎡) | 3 | 102.87246 | 0 | 10 | |||||||||||||||
1.标的坐落位置:(略) 2.标的权属情况:上述标的有不动产产权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略),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租赁标的有关瑕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勘察了解清楚,按现状出租。 4.本项目只接企业竞价。 5.综合办公楼可(略)工、仓储。 6.运营期限为三年。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按规定续约。运营期内,年租金不变,1-4号楼年招租底价为102.8724万元。租金(略),期初支付全年租金(其中3号厂房的原合同到期日是2024年9月30日,故首年租金(略),金额测算按照年租金专项测算报告的标准核算;3号厂房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共配中心,意向承租人不得改变原有业态)。 7.运营期限为三年。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按规定续约。 8.运营奖补:详见附件《**县电子商务产业园招募运营方案》 | ||||||||||||||||||||||
房屋(略)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作为商业使用。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证载用途及《**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市(略)。如由此造成承(略)任(略)。 3.租赁房屋不得经营餐饮、宾馆(旅馆)、足浴(沐浴)、娱(略)(咖)、汽车美容(维修、保养)、机电修配(加工)、禽畜(宠物)(略)品,不得从事违法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略)支付 | 租金每壹年支付一次,本项目年租金不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略)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略)为首年租金前三个月总和,(略)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略)无息退还。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略)(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略)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登记及竞价。 | ||||||||||||||||||||||
三、承租条件 |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及工程条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略),不作为确定房屋(略),最终以标的(略)。标的实际(略),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企业或团队实际控股公司近三年农村产品年网络销售额应达500万元以上;近三年培育的农村电商品牌年网销额应达200万元以上。 4.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经营。 5.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装修、维修、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略),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房屋租赁(略),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略),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略)。 10.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人(略)(不得违背出(略)),并在(略)。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业态。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整改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1. 承租人为企事(略),在标的承租过程中所办理的《营业执照》中名称如与承租人名称不一致,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特别说明: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略),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租金;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略),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略),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略)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略)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自《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督查部门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12.其他未尽事宜(略)。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略),最终成交结(略)。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略)(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运营管理 (一)目标要求 1.日常管理。健全(略),建立入驻企业档案,制定园区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园区道路、照明、消防、水电网等硬件维修维护;规范园区入驻业态,入驻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或服务于电子商(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园区运营。为园区入驻企业免费提供直播间、会议室、产品展示中心等场所,免费提供培训(略),制定鼓励入驻企业发展壮大的配套政策,孵化农村电商品牌和限额以上企业; 3.产业发展。原则上园区入驻企业不得少于40家,园区年网销额不低于1亿元,鼓励培育超千(略),鼓励企业开展直播带货,努力将园区(略)。 (二)考核管理 县商务局牵头组建**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略)(考核细则附后)。绩效考核包括日(略),总分不超过100分。 (三)运营奖补 运营单位在县商务局牵头开展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60分及以上的,予以兑现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90万元。 运营奖补=90万元*(考核得分/100)*100%。 | ||||||||||||||||||||||
六、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企业库注册 | 意向承租人(略),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1.注册网址:http://(略)cn/HY/;注册办理流程具体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2.注册咨询电话:(略) 注:(略) | |||||||||||||||||||||
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注册及认证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略) 2.登记: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登记”,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略)。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略)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略)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略)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录****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略))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略)。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 1.意向承租人须(略),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略) | ||||||||||||||||||||||
七、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诺金工程(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略):(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非承租人本人领取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略),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略)*县公共*(略)。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略),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略)。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略)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略)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略):**市**县庐城镇越城路20号,(略)0551-87324695。 (一)异议应以书面(略),书面异议(略):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略)、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略) 3.异议事项含有(略)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向委托方收取人民币1000元整 | |||||||||||||||||||||
八、其他说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略))向**诺(略)。逾期递交的澄(略)。 3.**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略)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熊女士,(略)18395581789 | |||||||||||||||||||||
企业库注册 | (略)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查工,(略)0551-87324695,联系(略):**市**县庐城镇越城路20号 | |||||||||||||||||||||
技术支持 | (略)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略)咨询有限公司。 |
**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1. 本项目采取(略)。本项目所称的网络一次(略)。
2. 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略),即视为接受**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
(2)意向方在一次(略)。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一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一次性报价(略),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后,系统将向所有意向方公开全部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一次性报价(略),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略),则系统进入优先权行使期:
A.如一次性报(略),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略),竞价结束;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一次性(略),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略)。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略),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略),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略),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略)。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略)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3)因**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略)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委(略)
(1)在一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一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在优先权行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书面申请可行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2020】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
**诺金工程(略)
附件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仅供参考,以双方协商为准)
房屋委托方(甲方):
房屋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略)、面积、用途
房屋座落于 间 数
建筑面积m2 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略)
房屋(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三条:(略)
房屋(略)为人民币 (¥ 元),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略)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略)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略)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略)中扣除。
第四条:(略)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略)
(二)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略)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略),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略)。
第五条:(略)
1、甲方收到乙方(略)及首期租金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略)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略)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略)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略)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略)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略)。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装(略),乙方必须加(略),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略)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略)。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略)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略),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略)。
第九条:(略)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略)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略)。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略),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略),应参加新一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略)。
第十条:(略)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略)。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略)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略):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略)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
3、(略)(¥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略),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略)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略)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10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略)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略)(¥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
4、租赁期内(略),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略)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略)
第十五条:(略)
如本合同在履行(略),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略),并报**县公共**监督管理局备案。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相关部门备案份。
委托方(盖章):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附件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甲方的具体情况,为进(略)(租赁)公用设施和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将 的商业房产(略)。
二、乙方从(略):商业(办公)配套(参考出租公告约定的原设计用途)。
三、租赁方式及期限(含免租期和房屋装修)以租赁合同为准。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甲方出租的商业房产是经政府批准规划建设合法的商业经营办公场所,并通过政府相(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区域内的消防系统、设备设施、公共安全疏散**及日常安全管理等的安全进行监管。
3、甲方在监管中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有权督促乙方整改,并向地方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4、对安(略)乙方进行整改。
五、乙方的安(略)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以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承租区域内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管理。
2、乙方负责(略)全管理,
3、乙方全面负责租赁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和消(略)
4、乙方负(略),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乙方应(略),并定期培训演练。
6、乙方租赁房屋的装修和特种设备的安装,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消防要求,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清晰醒目无缺失。
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区域内的各类危险源(点),做好监控和管理工作。
8、乙方施(略),必须严格执行(略)
9、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略)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10、乙方应对(略),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11、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违约处罚:
1、乙方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凡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略),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全事故,主要和(略),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4、乙方安装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5、租赁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略),相关赔偿责任(略)。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为伤亡者先行垫付医药费、赔偿金等,再向乙方进行追偿;
6、如因乙方或乙方安装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略),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七、甲乙方负责安全生产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名单:
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略)
甲方楼栋管理单位: (略)
乙方安全管理负责人: (略)
乙方(略):
乙方负责安全、消防专职管理人员:
八、附则
1、本协议与租赁合同具备同等时效和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一式八份,甲乙方各执四份。
甲方(公章): (略)
(略)
(略)
签约日期: (略)
合同附件:
承诺函
为维护产权交易工作的严肃性,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双方已明确知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市国有(集体)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合政办【2018】41号)及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略),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略)(集体)资产租赁(略):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及续租合同,并向同级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原则上不得签订补充协议,因特殊情况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不得订立违背主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条款。
(三)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约定(详见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
二、双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签订(略)租赁 的书面合同。如有违反,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甲方: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