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15.48万元
报名截止:2024-04-01 17:00:00
项目名称 | 南****集团公交站台172块广告牌灯箱媒体经营权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3-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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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54800.00元/年(含税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15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154800.00元/年(含税价)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53029Q 住所:**省**市**新区天浦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宋泽青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经营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经营权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经营权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经营权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一、出租方合法持有标的并对标的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经营权租赁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后续经营过程中的潜在困难;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经营权租赁协议》(范本),一旦成为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标的经营权整体租赁,不分拆,须按标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履约保证金款项后,方可进行标的物的经营相关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经营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特别约定事项: 1.公益性广告数量:在合同期内,承租方保证预留30%****集团所属246块公交站台广告牌大牌平均分布)用****集团内部宣传使用。如遇国家或重大活动宣传需要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公益广告数量,****政府要求,无条件配合,将相关租用****政府公益宣传; 2.公益性广告要求:日常商业性画面上刊期间的公益广告画面制作、上下刊更换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另外要求的公****集团内部宣传使用,画面制作及上刊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七、广告牌分布明细表中(公告附件)中包含但不限于172块广告牌点位,最终172块广告牌具体点位以交易双方实际确认的为准。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经营权租赁协议》约定方式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经营权租赁协议》约定办理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详见《经营权租赁协议》(范本)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9****2608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3-18 至 2024-04-0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交易所****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15480.00元,截止时间2024-04-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承****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经营权租赁协议》; (三)《经营权租赁协议》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经营权租赁协议》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缴纳首期年租金和押金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处置方式:****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yzn/cqjyzjjs/201507/t****0721_20699.html)执行。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成交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交易所) |
咨询电话 | 025-****0357(交易所)、189****2608(出租方)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市**区**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9082,025-****5860 | |
其 他 | 传真:025-****3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