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油菜机收秸秆还田、深松耕作层(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homePag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1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三方招【2024】03号(采购计划编号:(略)JH(略));
2.项目名称:2020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油菜机收秸秆还田、深松耕作层(二次);
3.采购方式:(略)
4.项目(略):2020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油菜机收秸秆还田、深松耕作层(机耕机耙),其中油菜机收秸秆还田15600亩、深松耕作层(机耕机耙)7800亩。
(略)万元,其中油菜机收秸秆还田93.81万元、深松耕作层46.43万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
7.服务地点:采购(略),主要涉及腊山街道、**街道、马街镇、富乐镇等。
8.技术要求:
①油菜机收秸秆还田:对油菜捡拾脱粒后秸秆粉碎还田,油菜脱粒损失率5%以内,油菜秸秆粉碎(略),秸秆破损率90%以上,抛撒均匀。
②深松耕作层(机耕机耙):12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配深松整地机,耕深不低于25cm,间隔距离不超过70cm。作业后要做到田面平整,无漏耕,深浅一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略):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4】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略)。”规定的情形。
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略)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略)(2017)》规定条件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监狱企业及(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登记的农机**社和农机大户,农机设备完善且合法登记年审,农机驾驶员持有农机驾驶证。
3.2需具有农机规模作业经验2年以上。
3.3日作业能力需达1000亩以上。
1.时间:(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homePage);
3.方式:网络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略)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5.售价:(略)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4月(略)(**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
2.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县住建局五楼);
★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提交(**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homePage)),参与人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提交无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1. 采购(略):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均在**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homePage)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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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