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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县道310线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惠达〔2023〕14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加强区域各功能片区交通对接,完善**县交通网络,促进**旅游业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县道310线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道310线改造工程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项目起于**村,起点桩号K0+000;道路由西向东,途经峰崎村、后许村,道路终点止于辋川村附近国道228与县道310交叉口,道路终点桩号 K3+841.10,路线全长3841.10米。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为县道310改造,改造标准为二级公路。改造路线全长3841.10米,改造后路基路宽度18m(双向四车道),横断面布置形式为:1.5m中央隔离护栏+4×3.75m机动车道+2×0.75m 硬路肩=18m。改造主要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景观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244.74万元。其中**费10641.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7.26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4558.09万元,预备费2285.3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392.3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
六、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路发****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同时注销惠发改审〔2023〕141号。
****改革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