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住宅(单间)房屋招租 |
01 | 招租人 | **** |
02 | 所在区域/场地概况 | 详见附表 |
03 | 招租形式 | 公开招租 |
04 | 出租期限 | 自承租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05 | 出租要求 | 1、承租人用于居住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 2、承租人不得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
06 | 报名要求 | 1、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机构和组织均可报名。 2、法人、其他机构和组织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半寸照片。 |
07 | 现场勘查 | 自行踏勘 |
08 | 咨询地点 | **市航空路97号********服务部****中心 |
09 | 合同签订 | 合同签订当日交清合同期限内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
10 | 付费支付方式 | 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
11 | 装修限制 | 1、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损坏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并符合消防法规。 2、承租人须事先向招租人报装修方案,经招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动工施工。 |
12 | 其他 | 1、承租人除交纳租金外,还须自行交纳如下费用: (1)电费以实际用量按照****公司****供电局的用电单价为标准缴纳; (2)水费按照****公司的收费标准计算缴纳。 (3)停车费:按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缴纳。 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不愿意作出调整的。 (2)承租人将居住用途的房屋另为它用的。 (3)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及相关费用的。 (4)承租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
13 | 报名时间、地点 | 1、报名时间:自发出招租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市航空路97号********服务部****中心(盛世之家住****服务中心二楼) |
14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蒋女士 段女士 联系电话:0878-****933 0878-****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