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广****集团有限公司****中心部分区域3年使用权转让 | 31856.4元/年-127497.8元/年 | 31856.4元/年-127497.8元/年 | 2024-04-01至2024-04-09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 | ||||||||||||
住址 | **县**街道**大街997号 | |||||||||||||
机构类型 | 行政事业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广****集团有限公司****中心部分区域3年使用权转让 | ||||||||||||
所在地 | ****中心 | |||||||||||||
标的物描述 |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评估价值(元/年) | ||||||||||
1 | W2****办公室 | 120.35 | 31856.4 | |||||||||||
2 | W2****办公室 | 452.18 | 127497.8 | |||||||||||
3 | E2****办公室 | 145.3 | 37171.8 | |||||||||||
标的简介 | 详见评估报告。 | |||||||||||||
重大事项披露 | 1、 标的拆分受让。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书。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广****委员会 | ||||||||||||
批准内容 |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大明宏祥土地房地产****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4日 | |||||||||||||
评估结果 | 31856.4元/年-127497.8元/年 | |||||||||||||
核准单位 | 广****委员会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1856.4元/年-127497.8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中心因受每年一届轮胎展影响,需配合展会的相关要求,时间不确定,特别需要是场外配合。 (二)遇有消防验收、检查,设施维护等公共活动时,租赁方应积极配合工作。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将协议约定区域二次租赁给其他单位使用,不得在场馆内开展与本协议所约定活动无关的其他经营性质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区域构造,不得擅自改造、损坏区域内设施设备。承租方全权负责自身经营活动所租赁场地的卫生、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承租方物品不得占用或堆放在非使用区域、消防应急通道及任何防碍场馆正常通行的地点。 (四)****中心管理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规定使用区域外搭建展台、宣传广告等设施,****中心管理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负责租赁区域设备的保护,若租赁区域的幕墙玻璃、外**石等设施因人为损坏,承租方须承担50%的责任。 (六)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受让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标的1、3为15000元,标的2为60000元 | |||||||||||||
保证金账户 | **黄河三角洲****公司,开户行名称:****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31856.4元/年-127497.8元/年 | |||||||||||||
备注 | 报名地址:**市**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黄河三角洲****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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