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优产业畜牧转型)项目公示
****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优产业畜牧转型)项目公示
全县家禽养殖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第一批转移支付资**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49号)、《****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全省畜牧业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我县(特优产业畜牧转型)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养殖企业需具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环评报告或环评登记备案表、养殖企业土地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上的家禽养殖企业。
3、家禽存栏2万羽以上。
二、申报程序
1、实行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家禽规模养殖企业必须在申报期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环评报告或环评登记备案表、养殖企业土地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审核通过后,****中心按照 公平公正、择优择强 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3、审核无异议后由****下达批复文件。
4、项目实施期间,若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中心将另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
三、申报期限
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8日。
四、任务目标
完成1****养殖场建设,项目资金43万元。
五、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购置设施设备、**、改扩建养殖企业,主要用于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等五个方面。
联系人:郭亚炬
联系电话:0359-****563
****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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