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移动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略)移动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略),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
一、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兰山区智圣路与沂蒙路交汇处**IFC国际金融中心10层1006号
联系方式:(略)
二、项目名称:(略)移动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分包情况:
标的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略) |
A | (略)移动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略)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能够完成本次项目的人员、设备及服务经验; 3、如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略)gov.cn)公布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略)gov.cn)无行贿记录; 6、供应商(略),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略).00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8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兰山区智圣路与沂蒙路交汇处**IFC国际金融中心10层1006号。
3、方式:(略)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获取磋(略),并在封皮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资质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略)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2日(略)时30分(**时间)
2、地点:(略)综合服务楼六楼会议室
五、开启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时30分(**时间)
2、地点:(略)综合服务楼六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
七、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