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宁江河流域水毁修复项目
兴发改投审〔2024〕44号
****关于**市**河流域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市**河流域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兴水建管字﹝2024﹞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河道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建设,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同时优化水质,改善农村水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同意你单位建设**市**河流域水毁修复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河流域。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河流域水毁设施共51处,其中:修复水毁河堤40处,拦河固床陂5座,水闸4座,电排站1座,进库道路1宗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821.58万元,其中:工程费3727.93万元(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等),独立费用518.97万元(含建设管理费、招标业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勘测设计费及其他等),基本预备费424.68万元,工程临时占地5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6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3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上级资金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4年4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监察委、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水务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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