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更正公告(第二次)
(项目管理编号:****)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3月29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澄清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计分 | ||
1 | 2 | .... | ||||
1 | 2.2.4(2) | 投标人信用等级(0~45分) | 信用等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为AAA级或信用等级(**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A+级的(100%)信用等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为AA级或信用等级(**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A级的(85%)信用等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为A级或信用等级(**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A-级的(70%)信用等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为B级或信用等级(**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B级的(55%)信用等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为C级或信用等级(**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C级的(0分) | |||
2 | 类似项目经验(0~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的计 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 |
现更正为:
序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计分 | ||
1 | 2 | ... | ||||
1 | 2.2.4(2) | 投标人信用等级(0~45分) | 1. 根据****建设厅2023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150号第二条规定《**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实施施工及监理招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26号)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暂停使用。本项目评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统一按满分计。 2. 为贯彻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要求,****水利厅决定自2023年12月15日起废止《**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水发[2019]15号)。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停止使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本项目评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统一按满分计。 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3-7 (2):详细评审一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中“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分”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得分统一按满分计. | |||
2 | 类似项目经验(0~40分 | 3. 满足招标文件的计 10 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5 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 |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农业农村局,电话:0745-****566
三、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8****5566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主楼A座508
项目负责人:欧阳慧洁;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0745-****885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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