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日,我局拟对****新润鑫铝合金棒材****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新润鑫铝合金棒材****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园区扩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川工环院****公司
五、项目概况:********工业园区扩区**(江****园区宝羊路9号)实施新润鑫铝合金棒材****基地项目(代码:****),占地面积40704.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熔铸车间(设置熔炼炉、铸造机1套、炒灰机等)、挤压车间(设置挤压机床、模具炉、冷床、矫直机、时效炉等)、包装和喷涂车间、生活办公区、储运工程(原料库房、化学品库、铝合金棒暂存区、半成品库房、成品车间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系统、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材及3万吨精品铝合金型材。
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国家、**省及当地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清****处理站(采用隔油+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邓槽河。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铸车间内,熔铝炉的熔化烟尘经炉顶集气罩和炉口侧吸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2)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炒灰烟尘经炒灰机顶部集气罩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3)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挤压车间内,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喷涂车间内,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4)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烘干炉废气经DA003号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再与固化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炉窑废气(颗粒物、NOx、SO2)按照《**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要求进行管控、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企业须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按报告书核算,本项目以熔铸车间、挤压车间、包装喷涂车间各自边界50米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熔铝炉、铸造机、炒灰机、机床、加热炉、铝棒炉、矫直机、喷塑机、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陶瓷过滤板、废模具、废布袋由供应商回收,废耐火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铝灰、铝熔渣、废清洗液、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油桶、含油抹布及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喷涂车间、挤压车间(挤压机和挤压油箱区域)、化学品库、水洗废水处理系统及管道、生活污水预处理池、事故应急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相关要求对产粉尘车间进行设计和施工,加强原辅材料(润滑油、无铬皮膜剂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同时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FGQB-0203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2012〕362号)及《****园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园区产业发展要求;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土地利用规划图》及所在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川〔2023〕**市不动产权第****772号)证明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市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