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底价: ¥ 15000元/年
**** | ||||||||||||||||||||||||||||||||||||||||||||||||||||||||||||||||||||||||||||||||||||||||||
张家湾二组闲****猪厂)租赁项目 | 挂牌价格15000元/年 | |||||||||||||||||||||||||||||||||||||||||||||||||||||||||||||||||||||||||||||||||||||||||
2024-04-01 08:00:00 | 挂牌结束时间2024-04-05 | |||||||||||||||||||||||||||||||||||||||||||||||||||||||||||||||||||||||||||||||||||||||||
5年 | 拟出让方式租赁 | |||||||||||||||||||||||||||||||||||||||||||||||||||||||||||||||||||||||||||||||||||||||||
**省 **市 **市 | ||||||||||||||||||||||||||||||||||||||||||||||||||||||||||||||||||||||||||||||||||||||||||
流转面积 | 500.0000平方米 | |||||||||||||||||||||||||||||||||||||||||||||||||||||||||||||||||||||||||||||||||||||||||
未上传挂牌文件 | ||||||||||||||||||||||||||||||||||||||||||||||||||||||||||||||||||||||||||||||||||||||||||
****交易所闲置资产**挂牌公告 受****委托方委托,****交易所将交易一宗农村闲置资产**,现将本次资产**处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二、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流入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交易所****公司****公司。 2024年4月1日 农村闲置资产**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出租方): ******社区****社区******社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张家湾二组闲****猪厂) ,坐落: ******社区灌温路728****猪厂 ,面积: 500㎡ 。 二、租赁用途: 不得从事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娱乐项目、不得从事污染环境和黄、赌毒、非法经营项目 。 三、租赁期限: 5年 。 四、租金总额: ¥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 五、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按年支付, 年 月 日前支付当年租金 。 六、租赁物交割事项 交付时间: ; 交付标准: 现状交付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如实告知乙方上述项目权属情况和其他具体情况,保证该项目权属归甲方所有,甲方保证项目标的物未设立权属担保,未向第三方租赁,如上述权属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在转让前发生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三)因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由 乙方 承担。 (四) 其他需约定事项,单独签定补充协议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不得随意改变出租项目的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改房屋结构。乙方违反该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转让项目,并根据损失程度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如遇国家建设、乡村建设规划等需要占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造成合同必须终止的,剩余租赁期的租金退还乙方。 (四)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处理受让项目上的自有资产**,将受让项目交还给甲方,乙方未及时处理项目上的自有资产**时,视为乙方放弃对其资产**的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资产**且不负任何责任。 (五) 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 九、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合同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须将受让项目交还甲方,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交纳占用费 元。 (三)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四)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如需变更或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二)合同履行中的未尽事宜,须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街道主管部门、及农村****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签章: 乙方(承租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
电话 | |
邮箱 |
5 个自然日 |
是 |
少于等于 0个意向受让方 |
1 个 |
5 个 自然日 |
网络竞价 |
5000.00元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挂牌截止日16: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民生银行在线支付 |
一次性支付 |
暂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