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批复的公告
关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批复的公告
索 引 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9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5日(10个工作日)。
一、2024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 | ****通用机场项目 | ****开发区 | 报告书 | 2024/3/29 | |
2 | 中国****公司****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 江沙230HF井组钻采工程(重新报批) | **市**县东**迎泉村 | 报告书 | 2024/3/29 | |
3 | 中国****公司****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 江沙339-4井组钻采工程(重新报批) | **市**县**镇白象沟村 | 报告书 | 2024/3/29 | |
4 | 中国****公司****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 江沙203-7HF井组钻采工程(重新报批) | **市**县通济镇泉水村 | 报告书 | 2024/3/29 | |
5 | ******公司 | 锻件配套热处理加工生产线 | **经开区岷山路三段46号现有厂区 | 报告表 | 2024/3/29 | |
6 | ******公司 | ****机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 **市**区二环路西段21号现有厂区内 | 报告书 | 2024/3/29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553
通讯地址:**市松花**路8****中心
邮 编:618000
****环境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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