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芦河村酒厂展厅建设项目(第三次)
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略)
二、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芦河村酒厂展厅建设项目(第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散花镇发展大道示范区服务中心六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玖(略)
人民币(小写):(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经济开发区芦河村酒厂展厅建设项目(第三次) 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
五、(略):陈容(主任评委)、綦容(业主评委)、王伟
(略)元 大写:捌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略)。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府采购合同,登录:“ 黄 冈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融 资 平 台 ”(http://(略)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25 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联系方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