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南发改审批 〔2022〕113 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县县域内部分道路**或改造城市道路停车泊位13800个,其中建设县城道路停车泊位8000个,采购智能临停收费设备8000套,道路拓宽7公里,充电桩400个;建设正直、长赤、**、杨坝、赶场、光雾山等乡镇道路停车泊位5800个,采购智能临停收费设备5800套,道路拓宽3公里,充电桩240个;配套建设办公服务用房55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招标代理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4-02 00:00至2024-04-07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4-02 00:00至2024-04-07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估算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30%计算,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人员配备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和专职技术人员3名(共4名)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合》中可查询。3.申请人无招投标活动不良记录,无招投标相关诉讼,不允许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合》中招标代理诚信分低于100分的代理机构参与比选。4.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分类项目业绩。5.从事本项目的比选人,及其人员、业绩、资格等严格按照**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上报作严肃处理。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827-****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