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政办发〔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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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2023—2025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工作部门:
现将《**区2023—2025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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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
**区2023—2025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补充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盘活利用土地**,实现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保障我区耕地占补平衡和占优补优,满足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发展。
二、项目运营方式
项目区位于**区月河-汉江以南区域,其中残次林地约8025.70亩、未利用地约1715.22亩、废弃园地约1684.64亩,合计约761.40公顷(11425.57亩)。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总投资约2.9亿元。****(以下简称“****集团”)作为招标人,按照(EPC)总承包方式,公开遴选具有专业资质、资金实力、业务精练并具有运作经验的专业技术单位作为项目承担人,负责项目运作建设管理;由招标****分局,组织中标单位全面开展**区耕地后备**调查评价工作,完成相关数据,对符合补充耕地条件的地块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设计评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入库、种植管护等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运营工作;招标人采取限价招标和工程费用决算审计方式确定投资成本。指标入库后,****分局统一进行挂钩交易,交易资金优先用于支付(EPC)总承包项目费用,中标人不参与指标交易分成,所有指标交易溢价部分归属招标人。
三、总体目标
在2024年年底前保证**区占补平衡指标数量全面转正,实现区域占补平衡及进出平衡、永农及耕地保有量目标;在2025年年底前确保库内指标满足**区未来3年内建设用地报批占补平衡指标自用需求,同时略有盈余,盈余指标通过异地交易实现成本回收,缓解区级财政困难。
四、实施步骤
按照项目计划,本次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共计在16个镇(街道)分3个批次实施,第一批次选择流水镇及瀛湖镇实施,第二批次选择五里镇、建民办、牛蹄镇、**园镇实施,第三批次选择**镇、**办、坝河镇、晏坝镇、吉河镇、县河镇、张滩镇、石梯镇、关家镇、双龙镇实施。所有批次项目均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踏勘及设计评审阶段(2个月内完成)。****分局组织中标单位对可实施的图斑进行外业现场核查,并对可整治地块进行登记确认。符合立项条件的地块,****分局组织中标单位开展地形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并组织召开可行性论证会。区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分局组织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实施阶段(每批次4个月内完成)。第一批次项目2024年5月开工,2024年9月竣工;第二批次项目2024年8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第三批次项目2025年3月开工,2025年7月竣工。
(三)项目验收阶段(2个月内完成)。项目完工后,******局按照《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局验收,省厅复核及国家耕地指标入库报备工作。
(四)后期管护阶段(项目入库后管护3至5年)。项目完成验收及报备工作后,各属地镇办及施工单位需确保地块继续耕种3至5年,确保项目不出现“非农化”及“非粮化”问题。
五、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区占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晏清泉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责任副组长:李杰伟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黄础安 ****分局局长
洪 波 区发改局局长
刘正保 区财政局局长
江进华 区审计局局长
王小龙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小东 区林业局局长
邹远利 区水利局局长
马立刚 ****分局局长
江德军 区司法局局长
吕 伟 区信访局局长
赵志宏 ****分局副局长
杨 力 ****集团董事长
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办公室及综合协调、项目管理、环境保障、资金管理4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分局,****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外部环境协调、信访化解、汇报沟通等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具体管理,做好选址审核、立项审批、检查验收、质量监督、在线申报、申请复核、指标交易等工作。参与组织(EPC)总承包单位在全区开展耕地后备**调查评价,完成相关成果数据,对立项图斑进行政策性和技术性审查,组织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初验;负责工程量收量,项目工程施工和种植管护,评估认定耕地质量并核定新增耕地面积,申请市级及省级分别对立项坡度小于15°的地块和大于15度小于25°的地块进行审查,******局提出申请进行项目验收,******厅提出耕地指标复核确认和补充耕地项目网上报备申请,取得耕地指标确认书和耕地指标报备号。负责将已验收的项目纳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新增耕地出现的“非农化”问题和因无法种植出现的“非粮化”问题,协助(EPC)总承包单位顺利实施该项目,管理使用占补平衡入库指标。
2.****集团负责项目招投标,公开选定(EPC)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工程量决算复核,按期拨付项目资金;组织设计预算评审,组织中标单位对项目进行实施前及竣工后举证报备工作。负责项目进度管理,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3.区发改局负责协调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的关系,在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等工作中落实最严格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有关要求纳入镇办粮食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
4.区财政局负责收取占补平衡入库指标交易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按期将收取的耕地开垦费****集团,用于支付项目资金;对项目工程费用预算资金和工程费用限价进行限价评审。
5.****分局负责查处项目推进过程中引发的治安案件,对涉嫌自然**犯罪的刑事案件依法依规予以立案调查。
6.区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使用,对项目结(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7.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有关耕地质量等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设计、备案、验收等数据成果,负责对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的图斑进行复核,并形成立项申报意见,对通过验收且已将指标使用的占补平衡项目纳入耕地管理范围。
8.区林业局负责提供有关林业成果数据,负责对立项占补平衡项目的图斑涉及的残次林地进行复核认定,并形成立项申报意见。
9.区水利局负责提供项目区涉及的水**成果数据,对立项的图斑进行复核,对河道涉水、水田取水项目提供证明等书面审查意见。
10.区司法局负责对立项占补平衡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条款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供审查意见。
11.****分局负责对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等有关问题提供书面审查意见。
12.区信访局负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信访矛盾予以协调解决。
13.各项目属地镇(街道)负责协调处理补充耕地项目占用园地、残次林地、农村道路、农业水利设施等有关协调工作,组织项目所在地村组干部积极配合施工单位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重大矛盾纠纷等工作。在种植管护期内,协助种植单位对新增耕地项目加强管护,协调解决新增耕地出现的“非农化”问题以及因无法种植出现的“非粮化”问题。
(三)专项工作组分工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黄础安 ****分局局长
副组长:徐建强 ****中心主任
杨 力 ****集团董事长
成 员:****分局唐海龙,****中心张亮,****集团马喆。
工作职责:负责占补平衡项目立项前技术政策核准、项目资料收集、组织评审论证、上传下达、对接协调、调度机制落实、相关会议筹备和组织,以及相关文件起草印发、后勤保障等工作。
2.项目管理组
组 长:徐建强 ****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 彬 ****集团总经理
孔繁宝 ****中心副主任
成 员:****中心曾忠明、高中军、李善涛、王定艳、李秀波、张亮、王波,****集团马喆、徐小波,****自然**所所长。
工作职责:负责占补平衡项目日常管理及实施过程中的外业核查、质量监督、进度管理、工程复核、竣工勘界、评审验收、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数据上报等工作。
3.环境保障组
各项目属地镇(街道)各自成立环境保障组,由各镇(街道)镇长(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自然**所、司法所、农业综合站、执法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解决属地内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承担外部环境保障工作,负责政策宣讲解读,确保项目稳步推进、顺利实施。
4.资金管理组
组 长:冯 萍 区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彬 ****集团总经理
成 员:区财政局吕慧,****集团王昱霖。
工作职责:负责项目前期融资,收取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资金,对涉及项目资金拨付方面进行审核确认及拨付。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扛牢责任。各镇办、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扛牢行业主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落实,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质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涉及的任务和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研究处理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坚决禁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
(二)严格程序,加强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财务管理制四制化要求加强管理,各项工作依法签订合同,严格招投标程序,施工全过程监理,确保公开透明、经得起检验。项目资金使用需业主、监理、镇(街道)、施工等多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拨付。
(三)精心组织,周密调度。综合协调组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例会,听取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项目高质高效推进。各镇(街道)要抽调过硬人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项目环境保障。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办。综合协调组要对项目进度每月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记入目标任务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将占补平衡项目纳入重点督查范围,持续跟踪,密切跟进,严肃问效。各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要严格廉洁自律,守住底线,抵制诱惑,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移交问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