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园应急污水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工业园应急污水处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工业园应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单位为******公司,本项目采取以下三种模式,整体内容主要为:模式一:服务期限时间达到或超过一年半,价格6.68元/吨(其中设备摊销费3.37元/吨、运维费3.31元/吨),若时长不足,设备摊销费按照一年半收取;模式二:购买服务时间半年至一年,价格9.05元/吨(其中设备摊销费5.74元/吨、运维费3.31元/吨),若时长不足一年,设备摊销费需按照一年收取;模式三:购买服务半年时间内,价格14.82元/吨(其中设备摊销费11.51元/吨、运维费3.31元/吨),若时长不足半年,设备摊销费需按照半年时长收取。设备摊销费按照设计水量满负荷计算,为5000吨/日,运维费计费原则为处理水量达不到保底水量按照保底水量计费(保底水量为设计水量的75%),超过保底水量按照实际水量结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27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特殊要求
因该项目采购污水处理服务项目的****工业园区污水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同一标准、同一排口,污水处理过程共用一期项目进水泵房、平流沉砂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及脱水机房相关设备。根据《****工业园应急污水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的请示》长智慧水务请〔2024〕8号、长****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庄墓河省考断面水质连续超标问题的警示函》,该项目情况紧急、时间紧迫。
2、供应商的优势
******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运维单位,是**县水污染治理系统综合服务商,为综合实力较强的县域内本土企业,拥有丰富的水污染治理经验。
3、相关法律、政策及文件依据,引用的法条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北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徐**
联系地址:**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幢101室
联系电话:0551-****1460
2.监管部门:****委员会
联 系 人:葛辉
联系地址:**县水湖镇
联系电话:0551-****506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庆媛
联系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电话:0551-****197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