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博物馆展陈工作,进一步充实馆藏文物,丰富藏品的品类和数量,全面、完整地展示**悠久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古代史类:**县境内或淮河流域发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石器、玉器、瓷器、木器、陶器、青铜器等);反映**县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家具、古籍善本等。
(二)民俗类:反映淮河、浍河、澥河、沱河流域百姓在仕、农、工、商、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实物;淮河、浍河、澥河、沱河流域或**各时期存世较少,濒将退出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反映淮河、浍河、澥河、沱河流域各宗教信仰的实物和资料。
(三)革命史类:反映**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实物和资料。
(四)当代史类:**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资料及其他反映**历史、文化的实物和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鼓励个人或单位捐赠。****博物馆将为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特别珍贵且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的,我馆将代管代展,签订保管协议,所有权不变,也可复制或仿制展出。
(三)对有价值的物品,亦可采取有偿购买的方式进行征集,具体金额面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原则
本着充实藏品、弥补缺项、突出特色的原则,对于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品相基本完整的各类文物藏品和资料,符合文物标准的,均可予以征集。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至2025年2月1日
五、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190****6833 谢主任;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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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