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弋江区星望家长支援中心电梯维保项目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612号外经广场1520
成交金额:(略)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宏宇、曹存明、汪雪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略)
2、废标情况说明:芜湖韩代电梯(略):未按采购文件(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成交单位业绩:芜湖市检察院电梯维保合同;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电梯维保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联系电话:(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金色新天地3栋922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略)
投诉:(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