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成渝产业协同—******园区建设项目E地块厂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形成了报批稿,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成渝产业协同-******园区建设项目E地块厂房位于兴**古宋镇****经济开发区TP—C—5—1—(1)地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14184.58m2厂房及配套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建成年产6.8GWTOPCon光伏电池片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自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主体厂房及必要配套生产设施建设,建成年产2GWTOPCon光伏电池片生产线;二期自一期建成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启动,建设周期为12个月,建成年产4.8GWTOPCon光伏电池片生产线。
项目占地面积152032.69m2,主要为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项目开挖总量为8.97万m3(其中表土剥离1.20万m3,土石方开挖7.77万m3),回填利用总量为8.97万m3(其中表土回覆1.20万m3,土石方回填7.77万m3),土石方经内部综合利用后,无弃方产生填。
项目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已于2023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3月完工,总工期13个月。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6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水土流失预测内容较全面,预测时段合理,预测方法基本可行。根据调查和预测结果表明,由于本项目的建设扰动,项目在调查及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土壤流失总量为923.57t,其中背景土壤流失量约308.60t,工程建设新增的土壤流失量约614.97t。施工期、自然恢复期的新增土壤流失量分别为583.60t、31.37t,分别占新增土壤流失总量的95%、5%。因此可知,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是施工期。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基本清楚。通过对主体设计的分析和研究,结合现场踏勘调查情况,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5.20hm2。
四、根据工程布置、占地类型及用途、占用方式、建设时序、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工程建设特性,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状况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该项目按照项目组成划分为建筑物工程区、道路及硬化工程区和景观绿化区等3个分区。
五、水土保持工程量。该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以及临时措施: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建筑物工程区 | 表土剥离6960m3 | / | 砖砌排水沟875m;砖砌沉砂池2个;裸露区域临时苫盖15000.00m2。 | |
道路及硬化工程区 | 表土剥离3820m3;DN300雨水管657m;DN400雨水管236m;DN500雨水管199m;DN600雨水管377m;DN700雨水管216m;DN800雨水管205m;DN1000雨水管172m;DN1200雨水管69m;雨水井128个。 | 铺设草皮1200m2。 | 砖砌排水沟1186m;砖砌沉砂池3个;临时洗车池1处;砖砌排水沟(30cm×30cm)135m;砂、石料临时防护1处;裸露区域临时苫盖21000m2。 | |
景观绿化区 | 表土剥离1250m3;表土回覆12030m3。 | 乔灌草绿化1.55hm2;绿化养护1.55hm2。 | 裸露区域临时苫盖9800m2。 |
六、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费率标准。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30.34万元,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390.5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73.81万元,植物措施费287.92万元,临时措施费28.8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39.78万元,其中独立费用18.2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4.8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8.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5.40万元),基本预备费1.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7642.50元。
八、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规定: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由于本项目已开工建设,请业主在收到本批复文件7日内主动到税务部门缴纳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方案抓紧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后续设计工作,并注重与环保设施相衔接。
(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尽量减少植被破坏,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及时委托监理、监测机构分别承担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任务,并定期向我局提交监理、监测资料(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监测总结报告等)。
(五)工程建设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须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费。
十、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机关申请变更。
十一、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要求,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在公示结束向****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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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