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2024-2026年机动车号牌采购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5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机动车号牌是国家法定牌证,为规范号牌生产,保证号牌质量,2016年2月29****交管局制定了行业标准《机动车牌号监制规范》(GA/T1287-2016),并于2016年07月01日实施。规范要求号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管理部门按规定对号牌制作实施监管,号牌制作点应有**信息通信网或专用局域网使用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的规定订购号牌半成品按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的订购计划组织号牌的成本制作保证质量并及时交付,号牌成品交付前应完成机动车登记编号和生产序列号的采集并上传号牌管理信息系统。 2019年5月省总队下发《**省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部“放管服”改革措施,要求号牌制作点设置的原则从便民、利民出发,点与点之间要应科学、均衡、合理。为进一步方便群众领取号牌,****管所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后不能及时领取和安装号牌,2020年1月13日,省总队下发《****管所号牌制作点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省****车管所号牌制作点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县号牌制作点为:****,该****总队资质认证、批准备案、并下发资格证书,目前该单位为**县机动车号牌唯一生产企业,开始制作机动车号牌。群众在选取号牌后,可以尽快领取并安装,即方便了群众又减少了开支。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拟定为:****。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 | ||||||||||||||||
2.地址:**省三****大队大院东20米6号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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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限 | ||||||||||||||||
2024年04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09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4年04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09日17时3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县会盟路东段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98-****505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办公室 | ||||||||||||||||
地址:**县**镇会盟路中段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98-****677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区**东路369号B-7幢2-101 | ||||||||||||||||
联系人:赵工 | ||||||||||||||||
联系方式:181****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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