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县34****集团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指标获取依照2023年5****发改委、****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调发展的通知》增产扩绿途径:利用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展燃料天然气替代。每替代1亿方天然气,可配套年发电量10亿千瓦时新能源规模。**压气站压缩机为7台(3燃4电),若选择1台燃驱机组开展“燃改电”,每年可减少使用天然气约4567万方,可配套年发电量4.5亿度新能源建设指标。故在本项目可研编制时将专题开展电驱压缩机组替代燃驱压缩机组的方案比选论证和分析。 西二线**压气站与西三线**压气站合建。西三线**压气站目前设置18MW电驱机组3用1备;西二线**压气站目前设置30MW燃驱机组2用1备(GE供货商)。本项目对西二线**压气站进行燃驱改电驱方案比选。
交货期限: 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
质保期限(月):
1. 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 2020 年至 2022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 3. 信誉要求: ( 1 )响应人未被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站( www.****.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结果的,提供无失信承诺。 ( 2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3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网站( wenshu.****.cn )查询无行贿犯罪。 ( 4 ****集团列入黑名单。 4.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 2 项电驱或燃驱压气站咨询或设计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5.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4月07日 17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4月01日 15时 29分 51秒至2024年04月07日 17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5.1 请于2024年04月15日 08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8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泰达MSD B1座23层评标室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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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崔景坤
联系电话:136****7129
电子邮件:cuijk@pipech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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