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财政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太仆寺旗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1包):
**** | **市**区佳灵路5号1栋11层1117号 | 175,300.00元 |
合同包2(**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2包):
中和****公司 | ****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7层3单元702 | 179,000.00元 |
合同包3(**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3包):
****公司 | **市**区黄河路1号院1幢10层1001-1003 | 225,000.00元 |
合同包4(**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4包):
四合****公司 | **省**市**区祭风台街1号搜候大厦1号楼A 座1108 | 169,41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1包):
服务类(****)
1-1 | 审计服务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1包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1包 | 1 .在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依法” 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 及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合同,并对其出具的结果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2.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应于进场审核前五日送抵甲方审核。项目小组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整,如个别人员确需调整,需经采购人同意。 3 .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的监督抽查、复核,提供采购人抽查项目的资料及工作底稿,对项目抽查中提出的异议及时给予答复。 ( 一) 跟踪审计服务要求: 1 .供应商参与和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重点核实项目预算、投标、合同内容的现场实施情况,对隐蔽工程、主材价格、变更部分内容做详尽的跟踪记录等。 2 .供应商对项目跟踪审计过程取得的资料,加以收集、整理、装订,存档,以作为项目结算审查的依据。 3 .跟踪项目所有现场结束后,供应商应及时编制和提交跟踪审查报告,待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审时,继续完成项目结算工作。 4 .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 5 .要针对项目特点,采取现场跟踪记载、拍照录像、现场笔录等多种切实有效的办法,做到跟踪项目实事求是。 6 .要对项目中标内容和施工合同中的相关的条款,逐条分析,落实合同、招标书中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条款和投标书承诺,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特殊问题,影响工程的重要事项,需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 7 .凡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工程量,供应商要及时进行现场内部踏勘记录。工程量踏勘记录的准确性由供应商构负责,供应商 内部要相互检查工程量踏勘记录的准确性;工程量较大的主要隐蔽工程,要求供应商跟审项目成员集体对踏勘记录签字认可。 8 .做好各类跟踪审计资料的归集、存档工作。跟踪审计成员必须据实填写跟踪审计日志和有关报表,内容要真实、可靠,对项目跟踪审计进度报告的内容结果要负全责。 9 .跟踪审计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时间上尽力配合施工单位,不得影响施工单位施工。 但跟审具体工作不受施工单位干涉。 10 .采购单位将随时抽查跟踪审计项目的各项工作和人员在岗情况,对工作不称职的审计员将按要求给予调换或 其他处罚。 (二) 结算审计服务要求: 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审核工作,对审核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 .独立完成审核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核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审计机构。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 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并且自身完成的工作量不应低于60%; 3 .对审核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 4 .编制完整的审核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审核人员签字确认; 5 .建立健全对审核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 6 .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单位出具审核报告; 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任务,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并说明原因; 7 .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 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8 .未经委托单位批准,审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 9 .不得向项目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10 .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核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 造价咨询服务依据及技术标准: 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 水利部水总[2014]第429号文《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2014]水总429 号文)、水利部水总(2002)第116号文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2)第116号文《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等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编制完成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 | 175,300.00 |
合同包2(**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2包):
服务类(中和****公司)
2-1 | 审计服务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2包 | 项目地点位于**镇、幸福乡、**镇、宝昌镇,亩数为31501 亩 | 跟踪结算审计,对实施的施工项目进行跟踪计量等造价咨询。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编制完成 | 符**利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 179,000.00 |
合同包3(**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3包):
服务类(****公司)
3-1 | 审计服务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3包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3包 | 服务要求1.在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依法”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合同,并对其出具的结果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2.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应于进场审核前五日送抵甲方审核。项目小组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整,如个别人员确需调整,需经采购人同意。3.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的监督抽查、复核,提供采购人抽查项目的资料及工作底稿,对项目抽查中提出的异议及时给予答复。(一)跟踪审计服务要求:1.供应商参与和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重点核实项目预算、投标、合同内容的现场实施情况,对隐蔽工程、主材价格、变更部分内容做详尽的跟踪记录等。2.供应商对项目跟踪审计过程取得的资料,加以收集、整理、装订,存档,以作为项目结算审查的依据。3.跟踪项目所有现场结束后,供应商应及时编制和提交跟踪审查报告,待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审时,继续完成项目结算工作。4.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5.要针对项目特点,采取现场跟踪记载、拍照录像、现场笔录等多种切实有效的办法,做到跟踪项目实事求是。6.要对项目中标内容和施工合同中的相关的条款,逐条分析,落实合同、招标书中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条款和投标书承诺,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特殊问题,影响工程的重要事项,需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7.凡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工程量,供应商要及时进行现场内部踏勘记录。工程量踏勘记录的准确性由供应商构负责,供应商内部要相互检查工程量踏勘记录的准确性;工程量较大的主要隐蔽工程,要求供应商跟审项目成员集体对踏勘记录签字认可。8.做好各类跟踪审计资料的归集、存档工作。跟踪审计成员必须据实填写跟踪审计日志和有关报表,内容要真实、可靠,对项目跟踪审计进度报告的内容结果要负全责。9.跟踪审计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时间上尽力配合施工单位,不得影响施工单位施工。但跟审具体工作不受施工单位干涉。10.采购单位将随时抽查跟踪审计项目的各项工作和人员在岗情况,对工作不称职的审计员将按要求给予调换或其他处罚。(二)结算审计服务要求: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审核工作,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2.独立完成审核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核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审计机构。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并且自身完成的工作量不应低于60%;3.对审核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4.编制完整的审核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审核人员签字确认;5.建立健全对审核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6.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单位出具审核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任务,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并说明原因;7.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8.未经委托单位批准,审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9.不得向项目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10.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核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造价咨询服务依据及技术标准: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水利部水总[2014]第429号文《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2014]水总429号文)、水利部水总(2002)第116号文《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2)第116号文《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等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编制完成 | 1期:符**利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 225,000.00 |
合同包4(**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4包):
服务类(四合****公司)
4-1 | 审计服务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4包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4包、4包项目地点位于千斤沟镇、骆驼山镇、宝昌镇、**镇,亩数为30250亩 | 服务要求1.在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依法”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合同,并对其出具的结果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2 .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应于进场审核前五日送抵甲方审核。项目小组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整,如个别人员确需调整,需经采购人同意。3 .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的监督抽查、复核,提供采购人抽查项目的资料及工作底稿,对项目抽查中提出的异议及时给予答复。(一)跟踪审计服务要求:1.供应商参与和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重点核实项目预算、投标、合同内容的现场实施情况,对隐蔽工程、主材价格、变更部分内容做详尽的跟踪记录等。2.供应商对项目跟踪审计过程取得的资料,加以收集、整理、装订,存档,以作为项目结算审查的依据。3.跟踪项目所有现场结束后,供应商应及时编制和提交跟踪审查报告,待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审时,继续完成项目结算工作。4.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5.要针对项目特点,采取现场跟踪记载、拍照录像、现场笔录等多种切实有效的办法,做到跟踪项目实事求是。6.要对项目中标内容和施工合同中的相关的条款,逐条分析,落实合同、招标书中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条款和投标书承诺,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特殊问题,影响工程的重要事项,需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7.凡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工程量,供应商要及时进行现场内部踏勘记录。工程量踏勘记录的准确性由供应商构负责,供应商内部要相互检查工程量踏勘记录的准确性;工程量较大的主要隐蔽工程,要求供应商跟审项目成员集体对踏勘记录签字认可。8.做好各类跟踪审计资料的归集、存档工作。跟踪审计成员必须据实填写跟踪审计日志和有关报表,内容要真实、可靠,对项目跟踪审计进度报告的内容结果要负全责。9.跟踪审计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时间上尽力配合施工单位,不得影响施工单位施工。但跟审具体工作不受施工单位干涉。10.采购单位将随时抽查跟踪审计项目的各项工作和人员在岗情况,对工作不称职的审计员将按要求给予调换或其他处罚。(二)结算审计服务要求: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审核工作,对审核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2.独立完成审核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核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审计机构。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并且自身完成的工作量不应低于60%;3.对审核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4.编制完整的审核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审核人员签字确认;5.建立健全对审核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6.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单位出具审核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任务,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并说明原因;7.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8.未经委托单位批准,审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9.不得向项目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10.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核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造价咨询服务依据及技术标准: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水利部水总[2014]第429号文《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2014]水总429 号文)、水利部水总(2002)第116号文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2)第116号文《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等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编制完成 | 1期:符**利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 169,41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丽、李会全(采购人代表)、杜海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内工建协[2022]34号文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1包):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2包):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3包):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4包):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心
地址:**自治区****宝昌镇
联系方式:138****2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锡林郭勒****广场6号楼205号商铺
联系方式:187****00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亚洁
电话:187****0066
****
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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