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光谷产业园标准厂房四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光谷产业园标准厂房四期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5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4月10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由灌行审投资备(2023)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2.1.2本招标项目标段名称:****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 2.2项目地点:****开发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45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执行不低于已正式出****公司相应物资通用采购标准。 2.5质保期:2年。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 ****643.19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8招标范围:****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清单。 2.9推荐品牌要求: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符合国家、****供电局相关验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人,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9月-2024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交易部门)为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6)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3日10 时 00 分。 6.2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9月-2024年2月); 4、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投标人品牌承诺; 7、投标人选择其他品牌须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上传至投标文件**件的扫描件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材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其它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 地址:**市**区凌州东路**商务大厦B座24楼2419-2421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姣 招标人联系电话:158****391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2****0166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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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由灌行审投资备(2023)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2.1.2本招标项目标段名称:****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 2.2项目地点:****开发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45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执行不低于已正式出****公司相应物资通用采购标准。 2.5质保期:2年。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 ****643.19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8招标范围:****开发区产城融合(一期)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清单。 2.9推荐品牌要求: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符合国家、****供电局相关验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人,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9月-2024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交易部门)为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6)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3日10 时 00 分。 6.2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9月-2024年2月); 4、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投标人品牌承诺; 7、投标人选择其他品牌须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上传至投标文件**件的扫描件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材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其它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 地址:**市**区凌州东路**商务大厦B座24楼2419-2421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姣 招标人联系电话:158****391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2****0166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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