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4071.36402万元债权
G32024SC(略) |
(略)万元债权 |
**省国(略) |
**省国投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略)元 人民币 |
20 |
2024-04-02 |
网络竞价 |
(略)万元债权与标的公司100%股权捆绑转让。 职工安置事项: 不涉及 其它披露事项: 1、涉及标的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以工商变更为准)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涉及标的债权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以转让方书面通知发出的日期为准)持续计算的利息由受让方享有。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受让方可通过转让方查询本次转让债权所涉及的诉讼、担保、抵押等情况,如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该债权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7、股东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转受双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9、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0、产权交易完成后(以工商变更为准)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省国投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省国投新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商标字号、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省国投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省国投新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1、标的企业已有涉诉案件且法定代表人已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建议意向受让方事先关注若本次股权对外转让成交后,是否能够变更股东、法定代表人并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措施。 12、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无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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