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0QT(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略)C-(略)-(略)-3 |
信息(略) | 2024-04-02 10:(略) |
项目名称 | 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 ||||
项目编号 | H0QT(略) | ||||
招标人 | 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李女士 (略) | ||||
最高限价 | 发行金额的0.95% | ||||
代理机构 | 安徽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庆市宜秀区东方印绿地赢海综合体A座办公楼12层(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略)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毕为止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 | ||||
投标费率(%) | 发行金额的0.80% | ||||
项目负责人 | 杨程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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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广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2、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4、正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5、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略)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响应招(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略) | ||
地 址 |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
投标费率(%) | 发行金额的0.90% | ||||
项目负责人 | 朱家川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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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略)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2022年马鞍山(略) 2、2022 年第一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略) 4、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5、(略)年第一期肥西(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国金证券(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毕为止 | ||
地 址 |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 ||||
投标费率(%) | 发行金额的0.90% | ||||
项目负责人 | 潘磊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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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略)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7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略)。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略)。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略) (5)对其他投标人(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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