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车体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转让方:****
转让方地址:**省**市**县谷阳镇城南石湖东路
转让方联系人:桑总 联系电话:138****3577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路与望月四街交汇处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89****6828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公交车车体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
2.标的名称:****公交车车体广告经营权转让
3.项目编号:****
4.交易方式:网络拍卖
5.起拍价:30.8万元
6.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3月20日11点
7.成交人:****
成交价:33.2万元
8.公示期: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按****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138****3577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