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家屲村村容美化亮化项目
招标公告
龚家屲村村容美化亮化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榆财发【2024】7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由榆财发【2024】29号文下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
2、项目名称:龚家屲村村容美化亮化项目
3、工程地点:**县**镇龚家屲村
4、建设规模:**预制混凝土500×500mm U型水渠3011.00m;现状水渠内埋设40cm灌溉管道1015.0m;**跌水井20座;维修硬化村道201.5m;**硬化村道1123.90m,宽度4m;环境卫生整治9处。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6、资金来源:**县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筹资筹劳
7、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社会信誉。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和公路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C证;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和甘建建(2016)46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 4月2日至2024年 4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会议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5时 00 分(**时间)。
七、开标地址及时间
开标地址:****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15时 00 分(**时间)。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镇
联系人:王平
联系方式:150****751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爱萍
联系电话:188****2228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