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2024年服务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公示期: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
项目名称 | ****2024年服务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 最高限价(元) | 总价: 65700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东南营运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2****36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无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标准、安全目标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 | 总价: 57159元 | / | / | / | / | / |
2 | **美****公司 | 总价: 63000元 | / | / | / | / | / |
3 | 中萍****公司 | 总价: 65000元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营业执照具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范围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竞价方的报价不应超过询价方的限价,超出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5、 报价人在报价书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单价报价不接受选择报价,也不接受调价函。 6、 报价人根据询价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报价,所报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车辆使用费、管理费、通行费(高速公路过路费自付)、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费用。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无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无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无 | ||||||
招标人(盖章): 东南营运 2024年04月02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2024年04月02日 |
注:
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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