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单位公务活动交通保障工作,我单位拟遴选 1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略):
一、服务需求
参选供应商提供商务车( 7-9座)、中型普通客车( 10-30座)、大型普通客车( 31座及以上)等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以上三种车型均能提供租赁服务),服务范围为**县辖区内及**省各市县。首次服务期限为 1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合同,最长为 3年)。每年车辆租赁费用约 3万元。
二、资格条件
参选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租赁车辆须在(略),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交强险、第三者(略))且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租赁车辆无重大交通事故;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有关汽车租赁备案等;
(六)其营业范围须包括汽车租赁或者汽车租赁服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略)
(二)提交报名资料地点:政协**县委员会办公室,详细地址:**省**县屯城镇昌盛三路县委办公大楼五楼 508室。电话: (略)。
(三)本项目不接受邮递报名。
四、(略)
(一)报名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已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同意认真履行各项要求;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六)租赁车辆没有重大交通事故承诺书;
(七)可提供租赁服务的商务车( 7-9座)、中(略)( 10-30座)、大型普通客车( 31座以上)的车辆品牌、型号及座位数、照片(加盖公章);其中(略) 4辆大型普通客车的服务能力;
(八)(略)(见附件);
上述资料提供一式三份,密封封装提交,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综合评价
报名(略),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对报名单位(略),确定车辆租赁服务商。
附件:(略)
政协**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 4月 2日
ae808b63-d250-416f-9e1b-(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