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二)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持证人所在企业为投标人;在“**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及其他省(市)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并承诺在**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三)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②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cn)及“**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210.****.214/Project)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处罚期内,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四)其他要求:①若属**省外投标企业,须提供其在**建设信息网(www.****.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带标志的网页打印证明材料;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A 证、C 证)或由“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下载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或从该系统查询的网页信息打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