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县**雨污分流改造及初雨控制工程一、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审批局关于**县县**雨污分流改造及初雨控制工程初设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项目为雨污分流改造及初雨控制工程。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 14 条街道的雨水主管道 13710m、排水管道1223m,管道管径为 DN450mm-DN2000mm;建设雨水方沟尺寸采用宽 4000mm×高 2000mm 和宽 4000mm×高 2200mm 两种规格;****泵站及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2.2 招标范围: 一标段:柏坡西路(金三角-滨河路)、滨河路(柏坡西路-冶**路、高速连接线-商代遗址公园)、棉织厂路(县标-蒲胜大街东 300 米)。二标段:建设南大街(柏坡西路-工业新村)、县标北街(县标-**明珠小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监督单位:****招标办公室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 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 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接收异议的渠道:招标人:****、联系人:盖佳恒、联系方式:0311-****529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武鑫宇、联系电话:0311-****8000。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1-6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允许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评审顺序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在已评审过的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中标人。(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6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3 09:00:00 至 2024-04-10 23:59:5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0: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23:59 时(**时间,同下),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市公共**交易平台 (有形建设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04-03 09:00:00 至 2024-04-10 23:59:59 (**时间,下同),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市公共**交易平台 (交易平台名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4 10:00 时分,地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公共**交易平台”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 | 地址:**省石****广场1单元901 |
/ | 邮编:/ |
盖佳恒 | 联系人:李楠 |
0311-****5296 | 电话:0311-****8000 |
/ | 传真:/ |
****@168.com | 电子邮件:****@126.com |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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