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安县坤德农场辋川镇庄上基地(2)2023年省级设施农业补助项目(灾后重建)智能温控大棚一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县坤德农场辋川镇庄上基地(2)2023年省级设施农业补助项目(灾后重建)智能温控大棚一验收结果的公示
时间:(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杜苏芮”台风后农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项目实施单位**县坤德农场提出的设施农业灾后重建补贴项目智能温控大棚一验收申请,2024年3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项目验收组,对该公司申报在辋川镇庄上村种植基地(2)建设的2023年**省设施农业灾后重建补贴项目智能温控大棚一进行现场实地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3月26日-4月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或电子邮件形式,实事求是的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电话:(略))、**县财政局(地址:螺阳镇世纪大道城建集团大楼8楼,电话:(略))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一、项目概况
1、实施主体:(略)
2、建设地点:(略)
3、申请类型:(略)
4、申请补贴面积:(略)
5、申请补贴标准:省级(略).8万元/亩(灾后重建为省级分担部分的2倍给予补助)。
二、验收情况
1、实际建设地点:该项目实(略)(2)。
2、测量面积:经实地测量,并对照第三方测量数据,该智能温控大棚(略),共6拱,实际建设面积3.85亩(详见附件1)。
3、配套设施:电动内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系统,双侧自动开天窗。
4、验收过程与结论:验收组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略)关于《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经认真对照申报内容、查阅材料清单等有关资料及现场逐棚测量,该类型连栋智能温控大棚高度4.7m,肩高3.2m。单拱跨度8.0m,内遮**度3.1m;主立柱方管80.2×60.7×2.0mm,柱距4.0m。拱管圆管∮31.9×1.5mm,横梁方管50.7×50.3×2.0mm。大棚四周主立柱间增设副立柱,主立柱采用∮60.1×60.3cm点式独立基础,水槽代替肩部纵梁(肩管),壁厚1.5mm。大棚V字型支架,棚顶三道纵拉杆∮31.6 mm,主要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配套双侧自动开天窗调温系统,配备电动内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系统。其主体规格、主材材质及配套设施设备符合省定智能温控大棚一(未配备外遮阳系统)的建设标准,结构牢固,各系统运转正常,具备安全性、先进性及实用性。综合评价合格,同意该项目3.85亩通过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
(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