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社会保障局2023年至2024年度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社会保障局2023年至2024年度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见附件 | 项 | 1 | 650000 |
合计金额小写: 65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 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1 |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标准,针对“**市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平台”在内的11个信息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其中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管理中心五个层面上的安全控制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控制测评;以及云计算安全扩展测评、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 | 项 | 1 | 340000 |
2 | 等级保护咨询服务 | 对信息系统测评之后,出具的测评报告中指出的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其中包含对系统开发商提供咨询服务和对业务部门提供咨询服务。每年对我局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硬件安全、物理环境安全等与等级保护相关的工作提供一份工作建议或者优化调整方案一份。 | 项 | 1 | 40000 |
3 | 等保测评驻场服务 | 派驻一名等保测评工程师驻场提供现场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技术支持,协助开展等保测评日常服务工作。人员需具备CISP资质。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 1、等保信息化日常安全监测 对安全监测平台、防火墙、IPS等安全管理系统日志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掌握综合的威胁情报信息,发现相关攻击和入侵前奏、正在发生的攻击行为,以及已经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及时进行响应和处置。 2、信息安全等保检测 等保测评和网络安全重点保护时期前对等保测评相关的重要业务系统及服务器进行信息安全检测,对发现的各类信息安全问题进行形成信息安全报告,并督促完成整改。 3、等保信息化安全工作 ****中心交办的等保信息化安全工作,并协助反馈处置结果。根据实际需要和安排随时调用各类安全工具和设备,对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和处室反馈的网络安全疑难问题、安全事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4、等保系统注销备案 确认之前等**级备案的**市人社相关系统是否已经停止使用,上报上级领导,待上级领导确认可以关停,准备相应材料到监管部门注销已经停止使用的等保系统。 5、等保系统资产收集 协助等保测评团队进行等保资产归类整理。 对人社局的网络空间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这些资产,进而识别安全风险和制**全策略。 6、等保信息化安全监管部门预警收集、排查工作 通过收集各级各类信息化监管部门发布的预警进行排查,对出现的等保信息化安全问题进行通报,并协助督促厂商整改。 配合**市人社的相关等保系统进行信息收集归纳,根据等保过程中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数据信息填报并上传至**数据库。******部门安排的信息安全等保工作等。 7、提供等保信息安全问题整改咨询 对等保服务期内发现的相关等保信息安全问题进行技术支撑。 | 项 | 1 | 110000 |
4 | 等保测评培训服务 | 提供等保信息化培训协助。如组织开展等保测评工作经验交流、参加相关学术讨论会议、参观学习同类项目等有助于了解等保测评最新动态的各种形式均可;每年度组织人社团队和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等保测评知识普及培训。 | 项 | 1 | 35000 |
5 | 等保测评应急响应服务 | 针对服务期内出现的网络安全事件,提供本地应急服务支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事件调查分析:对事件进行分级,对相关的安全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数据库等进行分析,定位事件原因; 2)事件取证:对确定有问题的严重事件进行调查后取证,将实际证据保存下来,形成文档提供给用户; 3)事件解决方案和恢复:根据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调整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等的安全策略,修复存在的隐患,恢复业务运行; 4)书写事件总结报告:针对发生的事件前因后果书写总结报告; 5)提出整改建议:对影响面大,后续可能还会发生的事件提出全面整改建议。 | 项 | 1 | 30000 |
6 | 网络安全宣传周服务 | 每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负责协办**市人社局安全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宣传海报、布展、摄影、打印宣传资料和展示板、准备与宣传周相关的调查问卷及参与礼品。提供相关人员协助配合现场布置及宣传工作。 | 项 | 1 | 30000 |
7 | 专业认证培训服务 | 组织安排**市人社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参加由国家相关机构组织考试的职业技能培训或相关专业资质的续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CISP或相关信息化资质认证考试。 | 项 | 1 | 35000 |
8 | 重保值守服务 | 在**、网信办以及国家攻防演练和其他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安排一线人员驻场、二线人员远程配合重点值守,对人社系统进行24小时安全防护,实时监测网络攻击行为,对攻击进行确认、记录和分析,并及时上报安全攻击事件,并对安全攻击事件进行处理。 | 项 | 1 | 30000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元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小写:¥650000.00 元。 |
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甲方指定
4.结算方式
2eb10618-18e5fd9fe2c-6e0b6d799 650000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本合同签订之后,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满一年服务周期且甲方考核(考核分值≥90分)通过后,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服务。测评工作结束后,向甲方提交《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测评报告应客观、公正,并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但不保证测评结论通过。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等级测评对象应为已备案系统,因此未备案系统应当按照要求完成等级保护备案并取得备案证书后方可开展等级测评工作。
2)委托被测系统如下:
序号 | 被测单位名称 | 被测系统名称(备案号如有) | 等级要求 |
1 | ****社会保障局 | 人事人才综合管理系统 | 三级 |
2 | ****社会保障局 | **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 | 三级 |
3 | ****社会保障局 | **人社APP | 三级 |
4 | ****社会保障局 | 长株潭城市群人社服务一体化系统 | 三级 |
5 | ****社会保障局 | 智慧人社 | 三级 |
6 | ****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 二级 |
7 | ****社会保障局 | IT运维管理系统 | 二级 |
8 | ****社会保障局 | OA办公自动化系统 | 二级 |
9 | ****社会保障局 | **人社一码通 | 二级 |
10 | ****社会保障局 | **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系统 | 二级 |
11 | ****社会保障局 | **市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平台(原三级) | 二级 |
3)乙方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等保测评咨询服务,对信息系统测评之后,出具的测评报告中指出的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其中包含对系统开发商提供咨询服务和对业务部门提供咨询服务。每年对****社会保障局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硬件安全、物理环境安全等与等级保护相关的工作提供一份工作建议或者优化调整方案一份。
4)乙方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等保测评驻场服务,派驻一名具备CISP资质的工程师驻场提供现场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技术支持,协助开展等保测评日常、重保、演练时期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等保信息化日常安全监测、信息安全等保检测、等保信息化安全工作、等保系统注销备案、等保系统资产收集、等保信息化安全监管部门预警收集排查工作、提供等保信息安全问题整改咨询等。
5)乙方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保测评应急响应服务,针对服务期内出现的网络安全事件,提供本地应急服务支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l事件调查分析:对事件进行分级,对相关的安全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数据库等进行分析,定位事件原因;
l事件取证:对确定有问题的严重事件进行调查后取证,将实际证据保存下来,形成文档提供给用户;
l事件解决方案和恢复:根据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调整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等的安全策略,修复存在的隐患,恢复业务运行;
l书写事件总结报告:针对发生的事件前因后果书写总结报告;
l提出整改建议:对影响面大,后续可能还会发生的事件提出全面整改建议。
6)三级系统每年开展一次测评、二级系统根据采购人安排,两年完成一次测评。如在合同服务期内信息系统停用、增加、替换、在双方协商后,乙方应满足甲方对系统数量的变更。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乙方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等保信息化培训协助。如组织开展等保测评工作经验交流、参加相关学术讨论会议、参观学习同类项目等有助于了解等保测评最新动态的各种形式均可;每年度组织人社团队和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等保测评知识普及培训。
2)每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乙方负责协助**市人社局安全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宣传海报、布展、摄影、打印宣传资料和展示板、准备与宣传周相关的调查问卷及参与礼品。提供相关人员协助配合现场布置及宣传工作。
3)组织安排**市人社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参加由国家相关机构组织考试的职业技能培训或相关专业资质的续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CISP或相关信息化资质认证考试。
4)在**、网信办以及国家攻防演练和其他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安排一线人员驻场、二线人员远程配合重点值守,对人社系统进行24小时安全防护,实时监测网络攻击行为,对攻击进行确认、记录和分析,并及时上报安全攻击事件,并对安全攻击事件进行处理。
2、人员配置要求
1)驻场人员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2)等保测评组人员具备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3)所有等保测评人员需为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第七章第二项中人员配备中所涉及的团队成员,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4)如更换驻场人员或者等保测评团队成员,需乙方提供正式盖章书面说明至甲方,甲方明确同意后方可变更。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中设施设备需按照以下文件进行要求:
GB 17859-1999 《信息安全技术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 28449-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GB/T 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4、其他要求
为保证有效进行测评技术服务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开展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准守甲方单位制定的驻场人员出勤、安全、保密制度。如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有违规违法等行为,在向相关部门报备的同时保留对乙方追责的权利。乙方所有驻场、临时测评人员入场进入测评实施工作前都必须提供相应的身份、测评资质、与乙方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CISP证书、劳动合同,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并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提供系统的设计方案、网络拓扑和设备技术功能指标等详细材料;
(2)提供系统测评所需的信息系统资产情况、管理制度等相关文档;
(3)配合提供测评环境和设备、计算机终端及测评用IP地址等。
乙方在测评时对上述材料应当履行保密义务,测评完成后,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随测评报告一同归还甲方。
2、提供工作条件:
(1)提供对系统熟悉技术人员的现场支持;
(2)提供所有的测评人员临时办公环境。
3、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测评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测评服务进行评价,填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情况评价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履约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市人社相关标准。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项目考核:制定对项目实施的考核基本标准,按照考核标准给项目进行总体评分,年度考核必须≥90分,低于90分成交乙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成待改进的服务内容,如30个工作日内仍然不能达到90分,每年度扣除本年度合同金额20%。项目评分不足70分的项目不予验收,在向相关部门报备的同时保留追责的权利。
序号 | 服务名称 | 考核内容 | 评分 | 备注 |
1 | 三级系统等级测评 | 完成各系统测评、提交各个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协助填写定级报告和备案表,****机关完成备案。 | 25 | 工程师不具备资质的每人次扣5分 测评报告不符合监管要求扣10分 |
2 | 二级系统等级测评 | 完成各系统等级保护二级测评、提交各个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协助填写定级报告和备案表,****机关完成备案。 | 20 | 工程师不具备资质的每人次扣5分 测评报告不符合监管要求扣10分 |
3 | 等级保护咨询服务 | 针对前期测评情况,每年对我局当前网络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存在的不足,提出总体规划和优化方案一份,并协助我局对这些安全隐患进行处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 5 | 未给出规划和优化方案其中一项扣2.5 |
4 | 驻场安全技术支付服务 | 常驻现场的驻场工程****数据中心日常人员出勤管理进行工作。 ****中心工作管理规范开展日常技术支持工作。 | 10 | ****中心日常出勤 的每人次扣1分。 ****中心日常日常工作规范开展技术支持的每人次扣1分。 |
5 | 信息安全培训服务 | 组织开展等保测评工作经验交流、参加相关学术讨论会议、参观学习同类项目等有助于了解等保测评最新动态的各种形式均可;每年度组织人社团队和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等保测评知识普及培训。 | 10 | 未组织培训的扣5分 培训不达预期的扣5分 |
6 | 应急响应服务 | 针对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处理服务,保障1小时内安全应急人员到场,迅速确定事件原因,缩小事件影响,遏制事态发展,快速恢复系统运维,并提交应急响应报告。 | 5 | 未能1小时内安全人员到场其中一项扣2分; 应急响应支持不能快速定位、解决问题的扣3分。 |
7 | 网络安全周 | 协助**市人社开展安全周活动,进行设计宣传海报、布展、摄影、打印宣传资料和展示板、准备与宣传周相关的调查问卷及参与礼品。 | 10 | 未提供合适方案、布展活动期间因乙方问题造成重大不良事件的扣10分 |
8 | 专业认证培训 | 组织安排**市人社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参加由国家相关机构组织考试的职业技能培训或相关专业资质的续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CISP或相关信息化资质认证考试。 | 10 | 未组织培训的扣10分 |
9 | 重保值守 | 在**、网信办以及国家攻防演练和其他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安排一线人员驻场、二线人员远程配合重点值守,对人社系统进行24小时安全防护并对安全攻击事件进行处理。 | 5 | 活动期间因乙方问题发生重**全事件的扣5分 |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情势变更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项目所必需的资料及必要的支持。
5、乙方保证所交付的项目成果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合同约定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本项目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6、若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在将来进行扩容,乙方确保其在扩容项目中交付的成果与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兼容。
7、在维护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更新。
8、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到现场提供与项目交付成果有关的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保修、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须提供驻场人员的,驻场人员应当在合同履行之日起7天内到达现场。
10、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该协议中各类的专业技术培训。
11、如乙方交付的项目交付成果有缺陷、隐患,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项目交付成果以及提供其他保修服务,上述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项目成果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12、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应及时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项目交付成果的问题,并为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13、乙方保证由乙方提供的甲方拥有和使用的项目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或质疑,并保证其项目交付成果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乙方不满足本条上述规定而导致第三方提起侵权诉讼或仲裁时,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招标文件明确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担。
1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乙方严禁利用相关工作平台、工作场所等发送和传播有关危害信息。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服务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有瑕疵的,甲方可以选取下列方式向乙方提出索赔:
①根据服务质量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按本合同质量要求约定的考核方式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
②根据服务质量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按照具体质量要求标准,**乙方的服务期限;
③乙方结束服务,甲方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的服务,由此带来的损失及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④其他索赔方式。
(2)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进行答复,甲方选取的索赔方式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2)延迟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费用。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甲方在延误期内可以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费用。如在延误期内甲方发生重**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其他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实施或者转让项目交付成果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实施或者转让所得收益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乙方对外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和系统信息、利用工作平台或工作场所发布危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对于派驻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办公用品乙方应加以保护,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4)政府采购类项目,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向****,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拒绝与乙方建立任何合同法律关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合同签订财政系统确认后开始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市**中路一段669号 | 地址: | **省**市东陵区**市**新区三义街6-1号21层02号 |
法定代表人: | 汤敬言 | 法定代表人: | 杨丽春 |
委托代理人: | 陈婕 | 委托代理人: | 刘正思 |
电话: | 0731-****7770 | 电话: | 024-****5831 |
传真: | 0731-****7866 | 传真: | 024-****5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