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
项目名称 | ****小学建设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小学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公司 |
地址 | ****开发区华山路9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工 0553-****90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葛景友 182****109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 | |
定标备选 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33413.60 | |
项目负责人 | 汪大寨 | |
证书编号:皖134********01845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 ||
工期(天) | 4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广场 加分业绩:1、****医院内科大楼及室外配套项目;2、****中心配套项目;3、****酒店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中心配套项目 | |
投标人获奖 | 1、****医院内科大楼及室外配套项目:**杯;2、****酒店项目:**杯。 | |
定标备选 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3186.02 | |
项目负责人 | 宫元笛 | |
证书编号:粤144********03682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 ||
工期(天) | 4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学校(施工) 加分业绩:1、****学校****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2、荔园小学东校区项目;3、****学校(施工)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市2019A-024地块工程 | |
投标人获奖 | ****大学**校区扩建(I、II、III标段)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 |
定标备选 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元) | ****98413.35 | |
项目负责人 | 杨勇 | |
证书编号:浙134********01349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 ||
工期(天) | 4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医院门急诊及住院综合楼 加分业绩:1、****中学新校区项目工程;2、****学校工程项目;3、**二中**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新桥机场市内配套工程(航空大厦) | |
投标人获奖 | ****医院:鲁班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公司:企业承诺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2、****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承诺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3、****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承诺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4、******公司:企业承诺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5、****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集团****公司:企业承诺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7、****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承诺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8、中国**国际****公司: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公司:企业承诺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集团第六****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2、评标基准价:****05656.17元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