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村委会办公楼电梯房加建工程已由东****水务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委会办公楼电梯房加建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大岭山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投资金额约人民币43万的电梯房加建工程。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约人民币43万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434176.67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54645.14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20608.56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市博****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公司。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委会办公楼电梯房加建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挖基坑土方、回填方、砌块墙、零星修补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空调外机及化粪池的迁改,所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总价,一次包干,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3.2.5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3.2.6根据《****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index.html#/441900/index)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时间,下同)在**省**市**街道宏图路105号B栋313室 (****招标代理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5日15时00分。投标会时间:2024年4月15日15时00分,地点:******村委会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大岭山政务网(网址:http://www.****.cn/dalingshan/)、**市大岭山镇矮岭冚村公告栏发布。
7.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金额:8600.00元,
7.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其它: 。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769-****3266;
地址:******村委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2 其他:投标会采用现场开标网上视频直播,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关于工程投标会视频网上直播的操作说明》,本次投标会的腾讯会议ID为:225-960-106。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村委会 | 地 址:**省**市**街道宏图路105号B栋313室 |
邮 编:523000 | 邮 编:523000 |
联 系 人:叶工 | 联系人:周工 |
电 话:0769-****3266 | 电 话:0769-****0389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2024年4月3日 |